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蒋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

更新时间:2022-04-07 点击次数:
蒋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
案件事实
2021年6月,蒋某因使用银行卡及手机帮助他人转账,被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以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刑事拘留,后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。蒋某委托陈雪莲律师担任其辩护人。
案件诉求
蒋某希望降低刑期。
案件结果
温江区人民法院判决蒋某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判处蒋某有期徒刑七个月。
案件评析
本案在侦查阶段以掩饰、隐瞒犯罪活动罪进行刑事立案,审查起诉阶段同样认为蒋某触犯掩饰、隐瞒犯罪活动罪,公诉机关出具的量刑意见为有期徒刑三年。蒋某被告知量刑意见后找到四川显卓律师事务所陈雪莲律师。陈雪莲律师接案后,通过听取当事人的陈述、研读案卷,认为蒋某的行为不构成掩饰、隐瞒犯罪活动罪,而是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且蒋某具有自首情节。前后多次与承办本案的检察官进行沟通、多次提交书面的法律意见书,承办检察官最初的态度坚决的认为本案构成掩饰、隐瞒犯罪活动罪,后采纳辩护律师意见变更罪名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并主动查明认可蒋某的自首情节,最终对蒋某给予有期徒刑七个月的量刑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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