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付某诉周某、人保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

更新时间:2022-04-07 点击次数:
付某诉周某、人保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
案件事实
2018年7月,罗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去上班,在途中与周某驾驶的小汽车发生交通事故,责任承担方式为同等责任,事故造成罗某死亡。罗某近亲属付某委托四川显卓律师事务所周红律师、翁发清律师为罗某家属付某代理。
案件诉求
付某起诉要求周某、人保公司共同支付死亡赔偿金、医疗费、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丧葬费、精神抚慰金等费用。
最终判决
判决周某、人保公司向赔付死亡赔偿金、医疗费、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丧葬费、精神抚慰金等费用,支持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。
案件评析
本案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,事故发生后,交警出具了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》,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。付某不服该认定书,委托显卓翁律师代为处理该起纠纷。经过分析,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规定,虽然双方负同等责任,但机动车一方承担60%的赔偿,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权益。

     028-85857544 1582855218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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